方式一:现场办理
患者及家属在出院结算14个工作日后,携带患者及家属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护照等)到就近院区住院病历打印处现场申请打印。
办公时间:
市南院区:
周一到周五7:30-16:50,节假日及周末上午7:30-11:50,下午13:30-16:50
崂山院区、平度院区:7:30-16:50
西海岸院区:
周一到周五8:00-16:50,节假日及周末上午8:00-11:50,下午13:00-16:50
市北院区:
周一到周五上午7:30-11:50,下午13:30-16:50(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打印地址、咨询电话:

▲市南院区办理处:江苏路16号东门旁德式建筑病历打印处
咨询电话:0532-82912612

▲崂山院区办理处:海尔路59号门诊二号楼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532-82913556

▲西海岸院区办理处:五台山路1677号门诊一楼大厅综合服务台
咨询电话:0532-82919239

▲市北院区办理处:嘉兴路7号门诊一楼大厅综合服务台
咨询电话:0532-82912729

▲平度院区办理处:平度市上海路369号三号楼一楼病员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2-82918529
方式二:线上邮寄申请
零跑腿,在线申请打印方便快捷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关注“青大附院服务驿站“微信小程序点击“病历复印”模块,按照要求规范填写申请,申请成功后等待邮件即可(出院结算14个工作日后)

【温馨提示】
1、打印时间:出院14个工作日后(不包括周末与节假日),可跨院区打印病历。
2、打印需要携带资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或家属:携带患者及代办家属二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台胞证、护照等),新生儿请携带出生医学证明。
(2)患者死亡,近亲属代理者,申请人应当提供:①患者死亡证明(或者提供火化证、户口本上销户证明);②近亲属的身份证原件;③近亲属与患者的关系证明
(3)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①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工作证明;②保险合同打印件;③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保险机构出具的介绍信。
(4)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打印病历的,应当提供:①执行公务人员的身份证、执法证;②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介绍信;③医务部(院区医务处)的批复。
3、按山东省发改委规定,收费标准为每张0.2元,线上申请每份病历按250页(50元)+邮寄费12元=62元预缴费,最终按照实际病历打印张数,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