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设备零星采购谈判邀请函(八)
2015-09-23 13:20 / 招标信息 / 人浏览 最后修改于 星期四, 21 一月 2016 14:54
一、采购人名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二、项目名称:医用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QDFY2015-034
四、  项目要求(具体参数见附件二)
包号 设备名称 使用科室 数量
1 0°鼻窦镜 手术室 2
2 30°鼻窦镜 手术室 3
3 便携式液氮罐 生殖医学科 1
4 电子体重计 西区查体中心 1
5 冷链监控系统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1套(7个监测点)
6 床上桌车 东区重症医学科 4
7 高压灭菌器 本部检验科 1
8 病房呼叫系统(主机) 神经内科 1
9 防爆柜子 黄岛检验科、本部病理科 8

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有效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5、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经营企业须具有生产企业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8、中标厂商的合同签订期暂定为1年;
六、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准备六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正本、副本单独密封。标书需标注页码,活页或打孔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包括:
2.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一),各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超过医院原有采购价以及医院询价价格,否则将做废标处理。
2.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经营企业须具有生产企业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提供最近一次在我院中标的相同设备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提供产品宣传彩页及图片
七、开标:
投标人请在开标时携带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以备查验。如不能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报价。
八、接受报价文件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9:00
报价文件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江苏路院区)行政办公楼4楼疑难病例讨论室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公磊  联系电话:0532—82911179

附件一:报价一览表

包号 设备名称 品牌 投 标 总 价 其他优惠措施及承诺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设备参数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