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关于限时免费停车收费政策的通告
2022-01-25 14:33 / 医院新闻 / 人浏览

 

社会各界朋友: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切实规范医院停车秩序,努力缓解医院“停车难”及周边交通拥堵等问题,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决定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市南院区)、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辽阳西路院区)开展限时免费停车试点工作,并对试点医院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关于明确限时免费停车试点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21号)要求,我院拟于202227日起按照文件要求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车 型

免费停放时长

计时收费标准

日最高收费标准

无就诊凭证

持就诊凭证

连续停放2小时及以内

连续停放2小时以上

首日

连续停放第二日及以上

小型车

15分钟

2小时

2/30分钟

3/30分钟

50

60

注:1.所有车辆均可免费停放15分钟;持有效就诊(住院)凭证的车辆或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每日首个2小时限时免费。军车、残疾人本人驾驶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停车优惠减免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各类优惠减免政策不叠加享受,且同一号牌车辆24小时内限减免一次。

2.车辆停放超过免费停放时长的,扣除免费时长后开始计时收费。

3.计时停车收费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日以连续24小时计算。

4.阶梯累进停车收费适用于连续停放车辆,车辆出场后再次入场的重新起算计费时长。

5.中型车、大型车收费标准分别为按小型车收费标准的1.5倍、2倍计算。

6.有效就诊(住院)凭证包括:当日门诊取号单、导诊单、缴费凭条、电子缴费凭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纸质或电子版、住院患者预交金收据、出院记录、医疗费用结算单等任意一种相关诊疗凭证(便民挂号凭证除外),须与停车出入场时间有合理相关性。

特此告知。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