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作指引适用于Ⅱ-Ⅳ期临床试验
一、项目初筛——机构办主任曹玉(电话:82911767;82917311)
1.将试验方案电子版发至jidi1767@126.com,机构办质管员查看项目是否与在研项目重复或类似。
2.如项目不存在重复或类似,请从本机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承担临床试验申请表”,由专业负责人召开讨论会,确定是否承担该项目及PI,由PI填写对试验方案的理解和建议,并填写承诺书。
二、立项审查——负责各专业的机构办质管员(电话:82912263;82917310)
3.CRA与负责各专业的机构办质管员(时萍:肾内、心血管、小儿血液、小儿呼吸;柳艳平:普外、骨科、乳腺、血管外、神经外、重症医学;王晨静:神经内、内分泌、消化、感染、口腔;李欣:皮肤、肿瘤、呼吸、血液、眼科、老年医学、耳鼻咽喉)联系,确定监查员访谈时间;
6.由机构办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申办方根据审查意见对资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递交伦理——伦理秘书沙丽颖(电话:82912611)
四、签署合同——机构办主任曹玉负责(电话:82911767;82917311)
联系曹玉主任,将合同电子版发至qdfygcphetong@126.com;
一、启动会——负责各专业的机构办质管员(电话:82912263;82917310)
机构发布启动会通知,由CRA、研究者、机构办质管员、CRC、相关辅助科室共同参加;
二、免费检查申请——负责各项目的sub-PI(电话:82912263;82917310)
1.CRA确认首笔款已到账,提供打款回执;
2.CRA、研究者共同进行科研立项,在系统中添加该项目所有检验检查项目;核对无误后,机构办质管员通知财务处审核;
三、领取专用处方——药物管理员时萍(电话:82911635)
CRA至机构办药物管理员处领取“青大附院临床试验专用处方笺”;
四、试验药物接收——药物管理员时萍(电话:82911635)
市南院区所有试验药物需经机构办药物管理员、申办方两方交接,采用GCP中心药房统一管理药物;其他院区药物需经机构办药物管理员、专业药物管理员、申办方三方交接,核对药物接收、发放、回收数量;
五、填写监查记录——负责各专业的机构办质管员(电话:82912263;82917310)
CRA每次至研究中心进行监查需至机构办填写“监查员监查记录表”;
一、伦理委员会结题审核——伦理秘书沙丽颖(电话:82912611)
试验结束阶段,与伦理秘书联系,进行伦理委员会结题审查,伦理委员会秘书在“审批表”上签字;
二、整理资料——负责各专业的机构办质管员(电话:82912263;82917310)
1.临床试验完成后,CRA从本机构下载专区下载 “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归档目录”;
2.CRA将在本次临床试验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整理后交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包括中心文件夹、知情同意书、原始病历、CRF表等;
三、结题质控——负责各专业的机构办质管员(电话:82912263;82917310)
1.CRA和研究者与负责各专业的机构办质管员联系,确定进行试验结束阶段的质控的时间;
2.机构办质管员按照“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归档目录”进行资料审核;
3.如药物临床试验归档目录中未列出项目,请补在目录后面的空白处,如有重复资料,只需保存一份即可(有原件提供原件),多余资料留科室保存;
四、机构结题审查——负责各专业的机构办质管员(电话:82912263;82917310)
1.CRA与负责各专业的机构质控员联系,确定结题审查的时间、地点,通知项目质控员参加;
2.根据结题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报告上交机构办质管员;
五、资料归档——档案管理员、负责各专业的机构办质管员(电话:82912263;82917310)
1.结题审核通过的项目由负责该项目的机构办质管员递交给机构档案管理员;
2.机构办质管员粘贴档案盒标签,并将资料归档;
六、盖章——机构办主任曹玉(电话:82911767;82917311)
1.CRA从本机构下载专区下载 “临床试验机构小结报告盖章申请单”;
2.由研究者填写“临床试验机构小结报告盖章申请单”;
3.资料齐全后,负责该项目的机构办质管员将在“临床试验机构小结报告盖章申请单”上签字;
4.CRA提供项目汇款清单,尾款到位后,曹玉主任将在“临床试验机构小结报告盖章申请单”上签字;
5.经费、质控、档案管理员均在在“临床试验机构小结报告盖章申请单”上签字后,由负责该项目的机构办质管员将“临床试验机构小结报告盖章申请单”、 “临床试验结题审查意见表”(含反馈记录)递交机构办主任,机构办主任审核通过后在小结和总结报告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