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成立于1998年,2006年被认定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临床试验启动会召开流程

2017-01-20 14:25
1. 在试验合同签署后,机构办发《项目启动通知》,并通知PI或项目质控员领取项目前期资料(一套完整资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控表(项目用和专业用)》,专业PI和专业质控员根据质控SOP的要求做好质控计划报机构办。
2. 主要研究者接到机构办的项目启动通知后,与申办方或CRO一起召开项目启动会,要求参与试验的所有研究者、相关检验检查人员和机构办人员参加。
3. 启动会由机构办主持,PI要亲自培训方案,申办方要详细培训该试验的具体要求或特殊要求,试验进度,培训SOP、GCP等内容,项目质控员和专业质控员要详细汇报该试验的质控计划,检验检查人员要对相关检查项目提出意见,机构办人员负责培训试验中质控要求、需要注意的细节。
4. 启动会中研究者要保存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幻灯、临床试验启动会纪要等)。机构办要保存机构办的培训记录。